Tham khảo Vĩnh_Tông

  1. 乾隆十一年。丙寅。九月。乙未。谕履亲王、庄亲王等、今日朕阅瀛台赐宴王公等进呈纪恩诗内、有名永琮者。朕昨与七阿哥命名用琮字。则上下二字俱同。著将外间永琮、改名永瑺。再敬事房所收永字辈字样。系何年拟定。曾否向外廷传知。如未经传交。即是当年总管等遗漏。尔等检查外间重用内廷字样。或系赏出。或系王公等自行命名。如系赏出。何以不于收贮字样摺内注销。其错误自在总管等。若系王公等自行命名。明知此字系内廷拟定。因何复行检用。王公等亦有不合。并著王等、查外间所起名字。与内廷所收字样重复者。共有几人。现在俱毋庸另改。即将摺内字样注销。嗣后外间起名。不得复用内廷拟定字样。
  2. 乾隆十二年。十二月○皇七子永琮薨。谕王大臣等、皇七子永琮。毓粹中宫。性成夙慧。甫及两周。岐嶷表异。圣母皇太后因其出自正嫡。聪颖殊常。钟爱最笃。朕亦深望教养成立。可属承祧。今不意以出痘薨逝。深为轸悼。建储之意。虽朕衷默定。而未似端慧皇太子之书旨封贮。又尚在襁褓。非其兄可比。且中宫所出。于古亦无遭殇追赠。概称储贰之礼。但念皇后名门淑质。在皇考时。虽未得久承孝养。而十余年来。侍奉皇太后。承欢致孝。备极恭顺。作配朕躬。恭俭宽仁。可称贤后。乃诞育佳儿。再遭夭折。殊难为怀。皇七子丧仪。应视皇子从优。著该衙门遵旨办理。送入朱华山园寝。复念朕即位以来。敬天勤民。心殷继述。未敢稍有得罪天地祖宗。而嫡嗣再殇。推求其故。得非本朝自世祖章皇帝以至朕躬。皆未有以元后正嫡。绍承大统者。岂心有所不愿。亦遭遇使然耳。似此竟成家法。乃朕立意私庆。必欲以嫡子承统。行先人所未曾行之事。邀先人所不能获之福。此乃朕过耶。此朕悲悼之余。寻思所及。一并谕王大臣等知之。
  3. 《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》:
    经礼部等衙门奏准,拟定丧议,刚刚过完乾隆十二年的大年初一,便开始为永琮办理丧事。
    正月初二日,将皇七子遗体盛入"金棺"。诸王大臣官员及公主、福晋等齐集致哀。
    初四日,将"金棺"移至城外曹八里屯暂安,沿途设亲王仪卫,表示丧议相当于这一等级的礼节。
    初六日,赐皇七子谥号为"悼敏皇子",这在清代皇子中是极少见的特例。
    十一日,行"初祭礼"。用金银纸锭一万、纸钱一万、馔筵31席、羊19只、酒9尊。亲王以下、奉恩将军以上宗室贵族,民公侯伯以下四品以上官员和公主、福晋以下大臣命妇以上齐集祭所,读祭文、奠酒、行礼。
    十二日,行"绎祭礼"。用金银纸锭和纸钱各两千、馔筵5席、羊5只、酒5尊,内务府官员齐集行礼。
    二十三日,行"大祭礼"。乾隆皇帝亲临祭所,奠酒三爵,其余同"初祭"。
    二十七日,行"周月礼",或称"满月祭"。用金银纸锭、纸钱各一万,馔筵15席、羊9只、酒7尊,众人齐集行礼与"初祭"同,此后满第二个月、第三个月仍按此仪行祭。
    四月初七,行"百日礼"。参加人员及祭品与"周月礼"同。
    四月十五日,行"祖奠礼"。参加人员及所用纸锭、纸钱、羊数目均同上,惟酒用5尊。
    四月十七日,行"奉移礼"。即把棺木由祭所送往安葬之地。是日亲王以下,四品衣以上官员都集于祭所大门外,公主、福晋、命妇等则集于二门以内。"金棺"抬殇棺车前后及经过各门时,内务府官员要奠酒行礼;王大臣官员和命妇等"举哀"(哭泣)送行。棺车起行后,前后有仪卫和太监、护军等随行,又有礼部、工部官员和八旗官兵护送。从京城悼葬地朱华山(河北遵化清东陵附近)沿途共设4站,各塔芦棚(路祭棚),每两站之间备抬棺夫役30班,每班80人,各有关员任领班,分段抬行,至每站都要设酒筵祭奠。在朱华山附近,有事先到达的贝勒、大臣等候迎。此后又经过了几番祭奠行礼,将"金棺"安置在葬地所设的板房之内。
    四月二十三日,行"暂安礼"。即将棺木安置在葬所预备的处所内,等待正式安葬。这天仍要陈设仪卫、并有奠酒、致祭诸仪式。
    九月二十五日,行"奉安礼",即正式下葬。用金银纸锭、纸锭各一万、馔筵15席、羊9只、酒5尊按制祭奠后,将"金棺"移入墓内奉安于石床之上,封闭墓门再奠酒行礼,并将仪卫等焚化。
  4. 嘉庆四年。己未。三月。壬午。谕内阁、四阿哥履端郡王永珹、向在上书房。友于肫笃。且学问才艺俱优。设非夭逝。皇孝早已加封亲王矣。兹著追赠亲王。七阿哥悼敏皇子永琮、系孝贤纯皇后所生。著追赠哲亲王。十二阿哥永璂、著追赠贝勒。一切应行典礼。交该部查例具奏。